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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情人奈若何 2月14淡水漁人碼頭情人橋大作戰活動企劃書


一、 活動名稱:情人情人奈若何

二、 活動主旨:經由活動之方式,聯絡去死團員,增進彼此感情,讓社會大眾了解死團成立宗旨,並讓礙眼的情人橋瞬間化成恐怖的奈何橋。

三、 時間:民國95年2月14日18:30~20:00

四、 地點:台北市捷運淡水站1號出口廣場,以及淡水漁人碼頭

五、 對象:參與活動的去死團網友

六、 人數:約30人

七、 活動流程:

6:30~7:00 —於等待捷運淡水站出口廣場等待團員集結、團服發放

7:00~7:15 —整隊,朝渡船頭出發

7:15~7:30 —搭乘渡輪至漁人碼頭,需自備40元零錢,人滿開船

7:30~7:40 —步行至情人橋,再次整隊

7:40~7:45 —舉行拜火儀式

7:40~7:45 —合唱《劉若英˙一輩子的孤單》

7:45~8:30 —配給名片或DM,繞行漁人碼頭公園

8:30 —活動結束,大家合影留念,還有遊興的可以續攤去逛淡水老街(笑)

八、 注意事項:

1. 團服請著團服,廠牌不限,未購買團服的團員現場有少量團服販售,但沒穿也沒關係,大家玩得高興就好

2. 請參加團員注意音量,不要影響到周圍商店營業,也不要口出惡言,謾罵陸上情侶

3. 現場會準備數支營火用火炬,以及仙女棒,但唯恐數量不足,有能力購買之團員可自行攜帶

九、 器材:

手提式音響 X 1

小型擴音器 X 1

十、 雨備:無 (請團員自行攜帶雨具)

十一、 活動負責人:

小雙 — cooldoormaster@hotmail.com

阿倫 — arzon_arlon@yahoo.com.tw



附件 1 :去死團宗旨及要件

去死團創團宗旨:「我們獨善其身,為的是要渡化那些誤入歧途的情侶們」

入團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1. 現時為單身(沒有男女朋友或配偶)

2. 對不正當交往的情侶(如為利益交換而交往、花心、劈腿、當第三者等)有怨念

3. 沒有感情上的不良紀錄

成為團員後請注意以下各項,若有違反而情節重大者將予撤銷團員資格及沒收團證:

1. 禁止發表不尊重異性言論

2. 對誤入歧途之情侶發動攻擊時,請注意方式,禁止教唆他人當第三者、變心、劈腿等,或其他違反善良風俗之方式

3. 不得支持他人進行不正當戀情

4. 請勿於無關之討論板討論去死團話題

5. 請與其他團體(如愛你愛妳團、來活來活團)成員和平共處

其他注意事項:

1. 如看見團員叛團,執行處罰後請微笑祝福,但要密切注意該人叛團後之行為,若有不正當行為則可發動攻擊

2. 團員叛團後仍需恪守去死團精神,反對不正當戀愛,自己亦要以真心去對待另一半,否則將成團員攻擊目標

3.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,無情者終變怨偶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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